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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新藥條例修正 醫材股受惠
內容

       關乎生技產業發展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日前開協調會,就醫療器材公司適用範圍放寬限制,未來生產第三等級醫療器材的廠商均可適用,工業局粗估從原先96家增加至132家廠商可申請。

     據了解,邦特生技、聯合骨科與晶宇生技可適用,目前就等行政院審核通過,立法院這個會期可望送審。

     生技新藥條例中,對生技新藥產業、生技公司、新藥與高風險醫療器材等均有明確定義,其中,工業局原先對高風險醫療器材的定義為「植入或置入人體內屬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不過工業局後來評估,如此高嚴格的標準,國內廠商適用的家數僅有96家,而且這個條例本來就是要獎勵生技產業,門檻設太高不免失去立法精神。

     官員舉例,台灣體外檢測試劑準確率相當高,主要是機器判讀的精準度,如果修正條文仍堅持要「植入或置入」,這些廠商就無法適用,相當可惜。

     再者,衛生署對醫療器材的品質,劃分為一至三級,技術最高等級為第三等級,換言之,擁有第三等級醫療器材的廠商,擁有一定技術門檻,官員說,因此原條文中仍保留「第三等級」,可讓政府資源獎勵具有競爭力的公司,避免浪費人民公帑。

     因此行政院召開協調會,在衛生署的專業評估同意下,將「植入或置入人體內」字眼拿掉,工業局說,這樣適用廠商就增加至132家,包括邦特生技、聯合骨科與晶宇生技均可適用。

     根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規定,一旦廠商可適用,就可享受股東投資抵減以及研發費用最高抵減上限為35%,財政部估算,如此一來,總稅收損失為2.58億元,不過未來可望創造稅收增加3.05億元,因此總淨稅收約為4千多萬。

     生技新藥條例經濟部版本僅有13條,並設有落日條款,施行截止日訂定在民國110年12月31日。

出處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