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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抽檢項目 明年中增加至10項
內容 衛福部中醫藥司計畫明年中增加藥材抽檢項目,由目前4項增加到10項,到時進口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穹、茯苓、白芍、白朮與杜仲,廠商除提出檢驗證明外,也必須進行5%的抽批抽檢,一旦發現未符合標準,除全數退運或銷毀外,檢驗密度也會按規定加強。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由於台灣中藥材近九成來自境外輸入,因此必須從源頭管理,按照現有規定,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穹、茯苓、白芍、白朮、與杜仲約佔中藥材總進口量5成,因此列為進口檢驗項目,業者須檢附證明文件,確認符合我國法規後,才能夠放行入關。

針對紅棗、黃耆、當歸、甘草,這4項國人最常使用的中藥材,目前必須進行5%的抽批查驗,一旦發現不合格,違規廠商下一次進口同產地的相同中藥材時,必須符合3批5倍量的逐批檢驗,以100公斤違規中國紅棗為例,廠商下一次再申請中國紅棗進口,必須逐批檢驗3批,若量未達500公斤,須增加檢驗批數。

根據衛福部資料,到103年5月31日為止,共受理4304件中藥報驗通關案件,總計2萬1297公噸,檢附的證明文件都符合台灣規定,須抽檢的4項中藥材,去年的1月與3月各有1批黃耆總金屬含量不符規定,廠商都是台南市南穎昌貿易公司,總重5290公斤,都已全數退運或銷毀。
出處 台灣新生報/陳敬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