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療科技進步,癌症存活率變高,但相對而言,治療及照護愈來愈高,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應針對新藥是否給付,進行病人影響評估;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黃文鴻則認為,健保應重新思考某些治療品項或藥材,逐漸建立差額負擔制度。
滕西華表示,癌症用藥日趨昂貴,從九○年代愈來愈明顯,英國醫學雜誌(BMJ)曾提出一個觀點,藥品訂價應是消費者能夠付得起,如果那是救命的藥,卻因為病人買不起,這是不符合人權的價值。
今年美國臨床癌症醫學會(ASCO)提出「癌症治療費用的改善方案」,其中的重要概念是,要確保癌患能接受持續、有效及治療,必須考量病患的經濟負擔能力。如果新型的癌症用藥價格昂貴,癌患無法得到完整的經濟支持及治療,因此影響治療效果,反而造成資源浪費。
滕西華表示,目前健保用藥一切只以價格取向,影響所及,也會影響藥廠引進新藥的意願,或因此延長引進新藥的年限、甚至限縮適應症,間接造成病人接近新藥的可能性受限,因此我們需重視病人影響評估,要多聽病人的意見。
黃文鴻也贊同滕西華的看法,他說,目前健保藥價只有價格政策,卻沒有價值政策,甚至毫無政策可言;但在二代健保總檢討中,許多學者提議新藥應採取差額負擔,也就是當健保無法全面涵蓋給付時,是否應讓新藥或某些特殊醫材,有差額負擔的空間;換言之,民眾不應全部依賴健保全額給付,而應有使用者付費、自己負擔一部分費用的觀念。
至於在制度設計上,黃文鴻建議,應建構在健保、醫界及病患之間都能互信的基礎上,以及如何讓經濟弱勢的病人不致因差額負擔而無法有獲得新藥的可近性,這可從社會福利提撥一些經費,或由藥界共組一個基金會,資助這些弱勢病患,就能解決健保不足之處。
台灣全癌症病友連線理事長林葳媫表示,現在會先了解患者腫瘤有無荷爾蒙受體,HER2是否是陽性等,再決定治療方法。但目前健保給付的藥物卻永遠跟不上腳步,甚至剛開放給付時,卻限縮適應症,以致有的病人對於新藥是「看得到卻吃不到」。
林葳媫說,外界總認為,健保用於癌症病患的花費太多,但由於醫療照護進步,可以讓癌患的健康延續、活得有品質,不是在病床上苟延殘喘,她建議,癌症用藥資源分配,應由各界共同思考,隨病人需求進行統整。此舉也使資訊更加透明,讓更多病人參與制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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