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
  • banner
  • banner
  • banner
 

 
標題
《中國要聞》北京等十省市今起施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
內容 《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四川十省市,11月5日起,開展為期三年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將允許試點省市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取得藥品批准文號,對藥品品質承擔相應責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表示,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允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與生產企業相分離,有利於充分調動研發者的積極性,促進藥品創新;優化資源配置,抑制低水準重複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藥品品質管理,提高藥品品質;創新藥品治理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市場三者在加強藥品管理中的作用。
出處 經濟通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