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分類 |
分類說明 |
包含的情形 |
1 |
境內外均未上市的創新藥 |
含有新的結構明確的、具有藥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臨床價值的原料藥及其製劑。 |
2 |
境內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藥 |
2.1含有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活性成份的光學異構體,或者對已知活性成份成酯,或者對已知活性成份成鹽(包括含有氫鍵或配位鍵的鹽),或者改變已知鹽類活性成份的酸根、鹼基或金屬元素,或者形成其他非共價鍵衍生物(如絡合物、螯合物或包合物),且具有明顯臨床優勢的原料藥及其製劑。 |
2.2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劑型(包括新的給藥系統)、新處方工藝、新給藥途徑,且具有明顯臨床優勢的製劑。 |
2.3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複方製劑,且具有明顯臨床優勢。 |
2.4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適應症的製劑。 |
3 |
仿製境外上市但境內未上市原研藥品的藥品 |
具有與原研藥品相同的活性成份、劑型、規格、適應症、給藥途徑和用法用量的原料藥及其製劑。 |
4 |
仿製境內已上市原研藥品的藥品 |
具有與原研藥品相同的活性成份、劑型、規格、適應症、給藥途徑和用法用量的原料藥及其製劑。 |
5 |
境外上市的藥品申請在境內上市 |
5.1境外上市的原研藥品(包括原料藥及其製劑)申請在境內上市。 |
5.2境外上市的非原研藥品(包括原料藥及其製劑)申請在境內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