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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治療藥費年成長10% 標靶藥最多
內容 癌症長年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衛福部健保署統計,去年因癌症就醫的病患人數為63萬9000人,醫療費用高達約815億元,其中癌症治療藥費就占了4成,且每年成長約10%,而精準醫療當道,癌症用藥有過半都屬標靶藥物。

健保署分析發現,由於國內癌症病患日益增加,健保用於治療癌症病患的醫療費用,由2011年的約660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約815億元,年平均成長率5.4%。

健保署指出,過去5年癌症治療的藥費由約151.6億元增加至約224.8億元,年平均成長率達10.4%。以2015年為例,在所有癌症就醫病患中,有18.7萬人曾使用癌症治療藥品,占癌症病患全部藥品費用73%。

若進一步將癌症治療藥物分為標靶藥、化療藥、荷爾蒙藥及其他藥來看,去年健保支付標靶藥費約122.9億元,占全部癌症治療藥品費用54.7%;其次為化療藥約79.9億元、荷爾蒙藥約17.4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從過去5年間癌症治療用藥之間的消長,也可發現近年來隨著醫藥科技發展,癌症治療型態也隨之逐漸改變。如標靶藥品的占率從42.5%增加54.7%,傳統化療藥品則由48.5%逐年下降至35.6%,至於荷爾蒙及其他癌症治療藥品則是微幅成長。

健保署指出,去年新增治療癌症之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共有4個品項,包括用於治療晚期非小細胞癌的crizotinib、治療轉移性成人黑色素瘤的vemurafenib、治療大腸直腸癌的regorafenib;另放寬pazopanib成分之藥品給付規定,也由原給付限定腎細胞癌,擴充到軟組織肉瘤。

健保署表示,國人癌症發生率不斷攀升,且致死率居所有疾病之冠,顯示癌症醫療照護的重要性,站在照護癌症病人的立場及考量健保資源可負擔程度,將持續引進具有成本效益的新藥及放寬癌症用藥的給付條件,讓經過其他治療仍惡化的病人有多一線治療選擇,並減少民眾自費醫療的負擔。
出處 聯合報/江慧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