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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管理四大變革 協助產業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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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管理將有四大變革,協助產業發展躍進。行政院院會14日通過「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簡稱醫材專法草案),並將送立法院審議,未來醫療器材管理將有四項重大變革,包括一、部分低風險醫材線上登錄銷售,二、部分醫材通訊或網購有專法管理,三、醫材設計商將可登錄為醫材製造業者,擴大研發能量,其四、低風險醫材臨床試驗將可由試驗機關自行核准試驗,以加速臨床進程。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此次「醫材專法草案」依據《藥事法》制定,讓醫材從設計製造到銷售都有更完整的規範,此外,為了鼓勵醫材產業發展,與國際接軌等需求,正式制定專法,等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讓醫材產業鏈自上而下均有法可循。

在四大變革方面,衛福部表示,涵蓋製造、銷售部分,此專法草案共有83條,其中第十條,擴大鼓勵學研單位投入醫材研發,未來學研界所成立的法人,將可申請成為「醫材製造業者」,可望有條件適用《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以享有各項租稅抵減,這將讓學研單位更有意願投入研發,而讓投資資金也更有意願注入。

在通訊或網路銷售部分,醫材專法草案第18條也正式明訂,衛福部說,過去部分低風險醫材以通訊、網路銷售只有行政辦法規範,品項如保險套、衛生棉條等,但沒有法源依據,未來從銷售端到通路平台均有專法可管。

其三,在醫材專法草案第25條則規定,部分低風險醫材銷售商,未來將可透過電子化線上登錄後即可銷售,不用再送請專案核准,品項如棉花紗布、助行器、外戴式矯正鏡片等。衛福部強調,這個部分還會依母法再訂定子辦法,讓法規更完備。

另外,在醫材專法草案的第37條,部分沒有顯著風險的醫療器材,未來臨床試驗核准規範也將放寬。衛福部說,過去如血壓計等低風險醫材,仍須臨床試驗驗證,臨床執行前則須送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未來新法上路後,只要臨床試驗執行單位,如醫院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IRB),核准即可,將可加速醫療器材進入市場時程。

出處 經濟日報/黃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