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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常見安胎藥副作用風險高 食藥署評估禁用
內容 全台孕婦年吃百萬顆的一款安胎藥老藥,由於有肺水腫等嚴重副作用風險,有危害母胎之虞,歐洲聯盟已禁止用於口服安胎;食藥署準備跟進歐盟腳步禁用,評估結果最快今年底出爐。

根據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資料庫統計,民國87年至103年共有9名個案使用口服、針劑的安胎藥成分ritodrine後,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其中3例危及性命,大多無法排除與藥物的關聯性,且共同特徵就是使用天數均高於歐盟建議的48小時。

在台灣上市的安胎藥物中,ritodrine成分是最常見的老藥,綜觀過去10年健保用量,每年口服劑用量超過130萬顆。此藥品成分在國內有多張許可證,但目前僅1家藥廠生產,有口服劑及注射針劑。

今年10月初,醫界收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來函,宣布將重新評估乙型受體素類的口服藥用於安胎的效益與風險,研議是否全面禁用。具有β2交感神經興奮作用的ritodrine,正是屬於這類安胎藥。

乙型受體素(β-agonists)是一大類的交感神經興奮劑,有助氣管、血管擴張,原本研發治療高血壓、氣喘、肺氣腫等疾病,後來意外發現可緩解子宮過度收縮,於是這類藥中的ritodrine做為安胎用途,也獲得健保給付,逐漸成為台灣最常使用的安胎藥。

政府預計明年元旦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豬進口台灣,萊克多巴胺也屬於乙型受體素類的成分,食藥署研議禁用的乙型受體素類安胎藥,則是不同成分。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歐洲醫藥管理局(EMA) 早在2013年就發布藥品評估報告指出,乙型受體素成分藥品雖然能安胎,但可能對母體和胎兒造成嚴重心血管副作用風險,輕則容易喘,嚴重可能造成肺積水,危及生命。

洪國登指出,尤其孕婦本來就容易喘,可能會忽略肺積水徵兆,經評估認為藥物的風險大於效益,歐盟已全面禁用這類口服安胎藥。

他說,食藥署2013年曾啟動相關風險評估,但當時醫界主張台灣和歐洲的國情不同,台灣孕婦使用安胎藥的時機和天數不同,加上這成分藥品沒有替代藥品,有醫療使用必要性,而且心血管不良反應可透過監測降低風險,不應貿然禁用。

洪國登說,當時依專家決議於5年後再次評估乙型受體素類安胎藥,直至近期才重啟評估、了解用藥狀況,與萊豬開放無關,截至10月底已蒐集醫界意見,預計年底提至「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由專家討論。

一名因事涉敏感、不願具名的婦產科醫師表示,這成分安胎藥主要用於懷孕20至24週以上、有早產徵兆的孕婦,但副作用確實相當強,50%以上孕婦會出現心跳過快症狀、呼吸急促、胸悶、手顫抖等症狀,嚴重甚至會增加肺水腫風險,肺部如同淹到水裡無法呼吸,但危及性命風險應該不到1%。

這名醫師指出,已有更安全、副作用更少的安胎藥問世,有一款注射劑因價格考量,遲遲未納入健保給付,每次療程要價近新台幣2萬元;另有幾款降血壓、非類固醇止痛藥可用於安胎,也獲得醫學實證,但卻是仿單登載之外的用途,因而不受藥害救濟保障,恐讓婦產科醫師承擔風險,徒增醫療糾紛。

口服安胎藥禁不禁兩難 醫界要求替代藥

型受體素類口服安胎藥由於副作用風險較高,歐盟早已禁用,衛福部食藥署最近研議跟進,婦產科醫師陷入兩難,因為台灣、歐美的國情不同,認為找出替代用藥更是當務之急。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全台平均每11名新生兒就有1個早產兒,發生率8%至10%,是5歲以下兒童死亡首要原因,早產危險因子包括孕婦年齡、多胞胎妊娠、吸菸、飲酒、藥物、妊娠高血壓或糖尿病等。

長庚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洪泰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對胎兒而言,子宮頸是寶寶從媽媽肚子裡來到這世界上必經的一道門,這門平時緊閉、摸起來硬邦邦的,直到生產時才會擴張、變得鬆軟,但若在懷孕37週前提早出現「開門」徵兆,就是所謂早產徵兆。

洪泰和表示,綜觀過去20年,台灣早產發生率約為10%,並未因醫學發展或少子化而降低,按照每年17萬名孕婦推估,至少有1.7萬人須安胎,加上台灣安胎條件較寬鬆,每年大約4萬到5萬名孕婦有安胎需求。

全台使用量最大的安胎藥為乙型受體素類安胎藥ritodrine,是上市數十年的老藥。然而,歐盟於2013年一項報告顯示,乙型受體素類安胎藥恐引發肺積水、心跳過快等嚴重副作用,早已全面禁止以此成分口服藥治療產科疾病,很多美國的醫院也都不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3年曾評估禁用乙型受體素類安胎藥,但當時認為仍有用藥需求,近期重啟評估,最快今年底會有結果。

不少醫師呼籲政府提出解方前不應貿然禁用,強調台灣健保行之有年,早已形塑出獨有的安胎文化,即便知道這款藥有風險,但一旦禁用又可能陷入無藥可用窘境,還可能增加醫療糾紛。

洪泰和指出,國外因醫療費用昂貴,對於早產徵兆判定也比較嚴格,當孕婦出現規律宮縮,合併子宮頸出現漸進性的變化,醫師才會判定為有早產風險,給予安胎藥,這種狀況下平均一週內就會早產。

台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施景中也說,早產兒原則上只要滿28週,醫療團隊都能妥善照顧,歐美國家擔心用藥對母親健康造成危害,大多不主張安胎,目前也沒有證據顯示,延長安胎時間對孩子就一定比較好。

為此,歐美指引中大多建議給予48小時安胎藥穩定子宮,儘早透過類固醇促進胎兒肺部及其他器官的成熟,並且送到有照顧早產兒能力的大型醫院待產,有助降低早產兒死亡率,但這在台灣恐怕會引起不少爭議。

在很多台灣的父母心目中,孩子待在媽媽肚子裡的時間愈長愈好,許多準媽媽們不惜冒著風險、花大錢、在床上躺好幾個月安胎,就是要「安好安滿」。

洪泰和說,台灣因健保普及,加上就醫便利、便宜,國內婦產科醫師大多採取防禦性作法,只要孕婦出現規律宮縮,即便只有30%早產機率,仍會給予口服或點滴安胎藥物。

實際上,除了乙型受體類安胎藥,另有一款降血壓藥、一款止痛藥也具安胎藥作用,在歐美大多作為第一線口服安胎藥使用,台灣也有部分婦產科醫師會開立此藥。

然而,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新竹馬偕醫院婦產科主任黃閔照說,因「安胎」並非這些藥物的適應症,必須仿單外使用,開立藥品時必須另外花費心力解釋開這些藥的原因,甚至因此引發不少醫療糾紛。

施景中指出,這些仿單外使用的藥物雖然沒有傳統安胎藥的副作用,但吃了會頭痛、血壓偏低的孕婦也不適合使用,在藥物選擇有限的情況下,傳統安胎藥仍有使用必要,否則孕婦可能認為是沒好好安胎才導致早產,最後挨告的還是醫師。

黃閔照呼籲,食藥署若真要禁用乙型受體素類口服安胎藥,應先提出解方,例如由食藥署公告特定降血壓藥、止痛藥可作為安胎使用,別再讓婦產科醫師承擔所有風險,並給予過度時期,切勿說禁就禁。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1090012.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1090016.aspx

 
出處 中央社/張茗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