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
  • banner
  • banner
  • banner
 

 
標題
生醫創新技術平台入列 十家受惠
內容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昨(21)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新法除了將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新劑型製劑、受託開發製造(CDMO)之外,也新增「創新技術平台」納入租稅優惠適用範圍。專家分析,新增創新技術平台之後,將讓台灣東洋等十家廠商受惠。

台灣經濟研究院所長孫智麗解讀,針對修法最後關頭所納入的創新技術平台試用,三讀條文明定,須限縮於新藥、新劑型製劑,以及再生醫療的研發製造,且必須通過審核,具有高度研發風險、關鍵性、創新性的產品或技術。

孫智麗指出,全球爆發新冠疫情後,最熱門的mRNA疫苗,便是採用Lipid-Nano-Particle(LNP)載體包覆劑型,國內有不少廠商投入相關技術開發,可納入「創新技術平台」項目內,但這項包覆劑型應以新藥、新劑型製劑為限,並不包括過去在學名藥的應用。孫智麗點名,包括台灣東洋、台微體、瑩碩、益得、友霖、中化、南光、智擎、昱厚生技、永昕等符合「創新技術平台」適用資格。



►資料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978988

出處 經濟日報/謝柏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