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修法設立相關基金及國家級細胞庫,並縮短研發時間,未來產業成長估逾三倍
針對生技醫療帶來重大變革的「再生醫療三法」修正草案三日送入行政院審議,衛福部期待最快5月中行政院會拍板,為生醫產業注入一劑強心針。衛福部次長石崇良指出,這次修法將祭出設立再生醫療基金、設立國家級細胞庫、縮短研發時間助提早搶市等三大利多,促使生技醫療產業成長三倍以上。
為推動我國再生醫療,讓更多病人受惠,協助生技產業發展,衛福部1月1三日預告上位母法的《再生醫療發展法》,另還有規範醫療機構及生醫產業的《再生醫療施行管理條例》及《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
石崇良表示,修法通過後將帶動再生醫療產業興盛,這次修法釋出三大利多。一是設立再生醫療基金,財源以規費為大宗,每年預估可挹注上百萬甚至千萬元;二、針對困難製造的細胞,由國家級細胞庫提供給學研界、產業界培養使用。
三、減少研發時間。以往傳統藥物要經過三期,做完都逾15年,現在針對部分特定疾病項目第二期臨床實驗完,只要有足夠創新,可有條件核予許可證,也許五年就可提早上市,促進產業大幅度開發,若無法變成產品的,也會讓生技公司協助醫療機構做細胞製成,縮短臨床治療應用時間。
石崇良指出,再生醫療不只是單一細胞產品,而是一個「產業鏈」,包含冷鏈、添加藥劑、培養基、後端檢測等技術。至於再生醫療三法對成長比例很難預估,他說,以2018年《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法》上路來看,將至少有三倍以上成長。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也強調,以前沒有錢很多事不能做,未來明訂財源,做事、要人較容易。這次上位的發展法明訂設立基金,獎勵再生醫療研究,且要結合財稅與金融優惠制度,促成再生醫療經濟規模,並配合延攬及培訓人才規畫,有利帶動再生醫療產業蓬勃發展。
食藥署官員也說,再生醫療是新技術,更是世界趨勢,需要愈來愈多人投入。當台灣制訂這樣的法律,會讓國內廠商跟國外業者有意願研發跟申請,且從早期研發到最後成熟申請許可證,各個階段產業都能受惠。在製劑方面,近三年間僅核發二張許可證(分別是諾健生靜脈懸液注射劑和祈萊亞靜脈輸注用懸浮液),「未來只會更多廠商投入」,讓國人在再生細胞治療有更多選擇。
至於是否趕在5月底立法院休會前通過,政院官員坦言「蠻趕的」,但因社會已經有共識,會盡快處理。
細胞操作鬆綁,可免許可執照 至少22家生技業者受惠
據悉,再生醫療三法衛福部送出的草案做出更多鬆綁修正,其中擬放寬從事細胞操作的生技醫藥公司,可免申請藥品製造業許可執照,預計有22家生技產業可立即受惠,後續還有無限可能。另一項重大突破是,再生醫療定義範圍大幅放寬,不再侷限使用「人類」細胞,將局部開放異種的動物細胞,以因應科技及醫學進步。
根據再生醫療施行管理條例草案第7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再生醫療,有細胞培養、處理及儲存(併稱細胞操作)必要者,可自行或委託再生醫療生醫公司或醫療機構為之;醫療機構自行或接受委託執行細胞操作者,免依藥事法規定取得藥品製造業許可執照。
原本醫界認為,只能尋找有執照的藥商合作,設置自己的細胞製備場所,不過據了解,衛福部新提出的修正草案,將從原先僅限醫療機構執行細胞操作,免申請藥商製造許可執照,放寬到生技醫藥公司,配合醫療機構做細胞操作,都可免申請藥品製造業許可執照,如此醫療機構就可和生技業者合作,委託其進行細胞修飾等,除非是藥商,要做再生醫療製劑(屬藥品),才需申請許可執照。同時修法中也將再生醫療使用的細胞製劑一律定義為「藥品」,以免模糊引發困擾。
至於放寬修正後有多少生技業者可受惠,官員表示,在目前執行細胞治療當中,衛福部認可的有22餘家,如未來立法通過,上述22家立即擁有豁免權。此外,其他公司只要符合操作規範,就可申請,不會侷限,「未來數量有無限可能」。
►資料來源:
https://readers.ctee.com.tw/cm/20220509/A02AA2/118351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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