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保署今天(1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健保署已於1月28日公布藥價調整結果及生效日期,共計調升66項,調降7,470項,平均調幅約3.5%,可減少整體藥費支出金額58.3億元,調整後新的藥品支付價格將從今年4月1日起生效。
健保署為讓藥價調整作業更具可預測性,從民國102年起試辦「藥費支出目標制」,每年就超出藥費支出目標值的額度作為藥價調整額度,以此調整健保藥品的支付價格。
106年度重新修正試辦方案並試辦三年,實施範圍不包含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HIV感染)、C型肝炎、罕見疾病及血友病等治療藥品費用。 健保署表示,107年藥費支出金額超出目標值的額度為58.3億元,今年(108年)依該超出金額及全民健保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依據藥價市場調查結果,針對交易價格已有下降的藥品進行調整。 這次藥價調整後,可減少藥價差及緩和藥費支出成長,調整效益可運用於支付新藥及適應症範圍擴大,使得全民共享藥價調整效益。
另外,為讓藥品合理使用,健保署也持續精進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及門診重複用藥管理方案,提供「跨院重複開立醫囑主懂提示功能(API)」,即時回饋病人餘藥資訊,供醫生開立處方參考,並於今年1月起擴大推動「門診重複用藥管理方案」,由現行的12大類擴大至60大類,避免重複用藥及藥品交互作用,讓資源更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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