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師能否合法開人藥治療動物爭議持續。衛福部食藥署表示,行政院決議由食藥署與農委會8月16日召開協作會議,由政委唐鳳主持。
6月下旬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主張獸醫得合法使用人藥醫治動物,兩天迅速成案。行政院日前找農委會、食藥署等五單位開會討論,決議8月開會討論。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表示,近日會找提案者、覆議者闡述理念,也會邀獸醫師公會、藥師公會、動保團體、飼主等利害關係人一同討論。食藥署原擬推出雙軌制,未來獸醫師還是可向藥廠買藥,但必須記錄藥物用在哪些動物上;第二軌是釋出處方箋,飼主至藥局拿藥。但日前討論後仍有疑義須釐清。
台大臨床動物醫學研究所教授、台灣首位國際認證犬復健獸醫師黃慧璧說,台灣獸醫分科早、動物分類廣,例如狗跟貓的用藥與劑量就有差異,何況還有兔子等其他寵物,「有受過基礎獸醫核心教育的我們,都不一定能確認」,何況沒有接受獸醫專業醫學訓練的藥師。
黃慧璧舉美國為例,統一由FDA管理,旗下分人藥、獸藥兩單位,藥品包裝明確標示人/獸用及劑量差異等。台灣的動物用藥歸農委會防檢局管理,人用藥則歸衛福部食藥署管理,藥品管理見解的差異,才讓動物面臨用藥窘境。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政策執行長沈采穎表示,建議食藥署應成立專職機構,為防止寵物用藥濫用,應制定相關罰則,嚴重或情節重大者可吊照。另外,她仍建議藥品採正面表列,且獸醫醫院與藥局都可領藥,讓飼主可自由選擇。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470/391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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